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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精彩一百玉山之美攝影比賽

    樓主
    發表於 2011-2-9 16:33 | 只看該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中華民國精彩一百玉山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企劃書

    一、目的


    宣傳玉山國家公園文化景觀及生物多樣性之美,推廣生態保育成效,並鼓勵民眾走出戶外體驗大自然、提倡登山健行活動、進而引發國民關懷環境的覺知與落實保護環境的行動。

    二、主辦單位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

    三、作品題材


    以玉山國家公園園區內之(一)高山地景;(二)動、植物或其他自然生態;(三)人文史蹟三個主題。

    四、作品規格


    正片或數位皆可,惟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數位檔須PC可讀取格式。

    【正片作品】:一律使用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參賽作品須沖印8 ×10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貼妥報名表,並與作品之原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正片請勿黏貼在相片或報名表上)。

    【數位作品】: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20萬(3,872×2,592)畫素以上。參賽作品須沖印8×10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黏貼報名表,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

    (一)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得以數位影像軟體作髒點修除,惟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彩繪、刪修背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理影像。

    (二)參賽作品每一主題每人限5件,每件作品均須附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並須於報名表上親筆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原始檔為NEF或RAW檔,應另轉存TIFF或JPG(最佳品質)另建資料夾儲存。

    (四)參賽者所繳底片、光碟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底片之母片、光碟者,以及未親筆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五、簡章索取

    請洽玉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服務台、或附印刷品回郵信封郵寄(同收件地址)索取或上網下載簡章:本處網址:http://www.ysnp.gov.tw洽詢電話:(049)2348282蔡文玲小姐 。

    五、收件時間


    自99年12月20日起至100年2月28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六、收件地點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地址:55302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電話:049-2348282傳真:049-2348269),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至上述收件地點,郵寄者務請於郵件信封外註明為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

    七、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八、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4月上旬於玉山國家公園網站上公佈(網址:http://www.ysnp.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九、各主題錄取獎項及名額:

        金牌獎各主題各1名,獲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各主題各1名,獲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各主題各1名,獲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不分主題共12名,各獲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不分主題共24名,各獲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面。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13,333元時將代扣百分之15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20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得獎者之獎金、獎狀將擇期舉行頒獎典禮邀請得獎者前來玉山國家公園活動現場頒贈,不克前來者將於活動後郵寄送達。

    十、作品展覽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玉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出,展覽訊息將登載於玉山國家公園網站。

    十一、退件


    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未得獎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一個月內全數辦理退件。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

    ◎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權益。

    ◎親自送件參賽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亦由主辦單位逕行以掛號郵寄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獎金或獎品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限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拍攝時間不限。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承辦課室員工不得參賽。

    (五)、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編輯、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攝影者保有著作人格權。

    (七)、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玉山國家公園(網址:http://ysnp.gov.tw)「活動快訊」項內查詢下載使用。

    十三、報名表內容

    (一)、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二)、作者中英文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電話、手機號碼、通訊處及E-mail

    (三)、作品主題

    (四)、作品內容介紹(限100字內)

    (五)、拍攝時間、拍攝地點

    (六)、底片規格

    附件檔

    中華民國精彩一百玉山之美攝影比賽.doc

    因為爬山學了攝影,因為攝影進了高師大,因為高師大結識了眾多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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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發
    發表於 2011-2-10 13:19 | 只看該作者
    慘,這座山我竟然沒爬過,照片更少
    輕鬆貼圖好心情,作品交流卡哇依!
    風景の極意: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5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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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2-10 13:4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cf 於 2011-2-10 13:48 編輯
    慘,這座山我竟然沒爬過,照片更少
    蘇聯ㄟ 發表於 2011-2-10 13:19

    蘇聯乀,只要是在玉山國家公園園區範圍內皆可......
    會裏今年5月中會再走一趟,事先就把那個空挪出來一起參加

    因為爬山學了攝影,因為攝影進了高師大,因為高師大結識了眾多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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