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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戀桐花100風情~~2011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樓主
    發表於 2011-5-7 12:09 | 只看該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愛戀桐花100風情~2011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徵選簡章
    活動目的:每年桐花繽紛的季節,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們期待透過鏡頭,捕捉到永恆的瞬間,展現「愛戀桐花100風情」的百大美景與視覺饗宴。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創作主題:以下主題擇一
    1.「2011客家桐花祭」藝文活動剪影
    2.客庄桐花自然生態之美
    3.桐花與客庄人文史蹟
    報名資格:
    1.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
    2.本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參賽規則:
    1.每一人的參賽作品最多5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2.參賽作品需為2011年拍攝之作品。
    3.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六百萬像素以上,解析度2000X3000dpi以上,規格為JPG檔或TI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進行任何後製作)
    4.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放大至6x8吋(或長邊不超過8吋)照片1張,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填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5.須將作品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檔案格式JPG或TIF均可),傳統相機拍攝者,於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報名方法:
    完成「線上報名」掛號寄出「送件資料」至指定收件地址確認「承辦單位」收到資料完成報名作業。
    A.線上報名:
    請先至「愛戀桐花100風情」攝影比賽活動網站(
    http://2011hakka.hmg.com.tw),線上填寫報名表。
    B.通訊報名:送件資料如下(報名截止日前需掛號送達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表」1份。

    參賽作品沖洗放大至6x8吋(或長邊不超過8吋)照片1張。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

    參賽作品檔案光碟片1片。
    收件時間:2011年3月15日~6月30日止。送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11桐花攝影作品

    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東路二段141號7樓,「2011桐花攝影比賽作品徵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181133轉3410、3416)
    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作業。
    評分標準:構圖創意40%,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20%,創作理念10%。
    活動獎項:
    首獎1名:獎座乙座,獎金3萬元。
    二獎2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2萬元。
    三獎3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1萬元。
    優勝4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5,000元。
    佳作1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3,000元。
    入選8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2,000元。
    得獎須知
    1.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2.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e-mail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600萬像素以上的JPG檔或TIFF檔),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3.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4.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1.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3.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賠償本會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5.凡參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

    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本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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