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標題: 2011 EYE媽祖全國攝影比賽 [打印本頁]

作者: kuo    時間: 2011-1-26 00:54     標題: 2011 EYE媽祖全國攝影比賽

2011 EYE媽祖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辛卯年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

2011 EYE媽祖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旨為配合2011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活動,宣導及提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為傳統藝術文化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


二、活動日期:100年1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收件截止日期為100年4月10日止。


三、活動組織: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縣新港奉天宮


四、收件日期:100年4月10日截止,作品以封套裝好,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件」,送交本宮,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作品若有損傷,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親送或郵寄以民國100年4月1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簡章下載:http://tw.myblog.yahoo.com/hsinkang-kaitaimazu

       活動網站 http://www.hsinkangmazu.org.tw


五、收件地址: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53號(新港奉天宮總務組
收)


六、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10張,且前3名每人限得一獎


七、
限以主辦單位於民國100年元月至民國100年四月國際媽祖文化節活動期,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文化、景觀之作品。

◎拍攝時請注重攝影禮儀,切勿破壞儀式進行。


八、活動地點:新港奉天宮(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53號)。

辛卯年國際媽祖文化節系列活動時間行程請參考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hsinkang-kaitaimazu

活動網站 http://www.hsinkangmazu.org.tw)


九、作品規格:   1.以8x12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作品以10張為限,連作不收。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

2.作品不得格放、不得人工加色、不加框線、不得電腦後製、不得合成、不留白邊、不得接圖、不得翻拍拷貝及裝裱,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3.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負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數位攝影作品請以 8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獲獎作品應於公告後7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需保留相機相關原始檔案),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或冒借、抄襲、仿冒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十、作品評審:主辦單位將邀請專業人士參與評審。
十一、獎
勵:

金 牌 獎 一 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牌乙座。
銀 牌 獎 二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牌乙座。

銅 牌 獎 三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牌乙座。

優 選 獎 十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佳 作 獎 三十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入 選 獎 一二○名 各得新台幣伍佰元整及獎狀一紙。

十三、頒
獎:
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十四、附
則:
1.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不另給酬,若有產生著作權或肖像權糾紛,作者需自行負責。

2.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且前三名之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擇優使用,遴選作品以入選獎勵之,重製著作權歸奉天宮所有。

5.參賽作品郵寄掛號時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或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賠償責任需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牌等一併繳回。

7.為求科儀之莊嚴殊聖,敬請各參賽者於天上聖母進行法事科儀時,禁止擅自強行進入神房、媽祖神轎、陣頭等,冒犯及妨礙科儀進行之舉動,並請配合工作人員之指示,感謝配合。


※拍攝期間敬請尊重地方儀式及禁忌。

8.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若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9.為求公平凡間接參與或直接參與本案之人員及家屬,均不得參加比賽。

【附件一】

2011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全國攝影比賽



基本資料
參賽者編號:

參賽者姓名


身份證字號


所屬單位

£
公司名稱

£
學校‧科系

作品名稱

(以8字為限)

共投稿
件(每人以10件為限)

1.                                 6.                                 

2.                                 7.                                 

3.                                 8.                                 

4.                                 9.                                 

5.                                 10.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備註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
同意將「
2011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全國攝影比賽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于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縣新港奉天宮。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

同意人〈參賽者〉:
〈親自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注意事項】

1.郵寄參賽之作品,請自行保留珍貴照片,一律不予退件

2.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翻拍拷貝、電腦改色重製等;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參賽作品,請於每張相紙背面浮貼作品名條,詳實填寫本報名表及個人資料,資料無法判讀者,不列入評選。

4.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5.獲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6.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宣傳、發表、重製、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8.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2011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全國攝影比賽作品名條

收件編號

(由工作人員填寫)


底片格式

(請攝影者勾選)

□傳統
□數位

作品主題

(8字以內)

拍攝時間


拍攝地點


 

 

 

 

 

 

 

(請字跡工整詳填,並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張數若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備用)


官方網站:http://www.hsinkangmazu.org.tw
      http://www.hsinkangmazu.org.tw/show_news.asp?p_id=5

作者: CTC    時間: 2011-1-27 08:24

感謝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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