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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會員攝影大賽簡章 102年度會員攝影大賽簡章(第5屆第2次理事會核定).docx 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102年度會員攝影大賽簡章 (1020403第5屆第2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一、 二、 三、 1.自由題類:不限任何主題、題材、色彩或黑白。包含風景及城市風光、人文紀實寫真。亦容許以創作手法,以本人拍攝之攝影素材經後製表現創意美感或虛擬世界的影像作品,但內容仍應屬攝影之範疇為題材之作品。 2.自然影像類: ﹙1﹚自然界中沒有人為景物痕跡的動植物或自然風光作品﹙限使用攝影手法來描述各種自然現象,除極少為加強自然故事的人為因素外,餘均不得有人為因素。可有與科學有關的野生動物腳環、標幟、無線電項圈等。人工雜交的植物或動物、裱裝的標本、明顯刻意安排或改變其真實性或翻拍的攝影作品則不屬本類別﹚。 ﹙2﹚除剪裁外,不可增加或移除及重組影像內容‧ 四、 1.不限軟片、相紙、傳統或數位相機。 2.相片以短邊8吋以上、長邊16吋以下,彩色黑白不拘。不得"裝裱",連作不收,每人限投件6張。 3.規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4.違反第三條規定,已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五、 六、 本會會址:高雄市三民區吉林街256號 林建璋電話:07-3136636、手機0988-518852 副總幹事王秉南:手機0935-822199 (上班時間請送: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810號 中信房屋。或7月份月例會時親自送交比賽組王秉南。) 七、 八、 九、 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10,000元,獲頒獎狀乙紙。 銀牌獎 1名:獨得獎金 5,000元,獲頒獎狀乙紙。 銅牌獎 1名:獨得獎金 3,000元,獲頒獎狀乙紙。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 1,000元,獲頒獎狀乙紙。 佳作獎25名:各得獎金 500元,獲頒獎狀乙紙。 十、 十一、 1.本比賽金、銀、銅牌獎,得獎不得重複,其餘獎項則不限。 2.參加本比賽未入選作品之退件,請自行取回;得獎作品俟102年會員大會展覽後歸還(自行取回)。 3.凡得獎作品本會有權刊印、廣告、展覽等,均不另給酬。 4.參加本比賽則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則另行補充及通知。 5.依據第四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之『榮銜會士授與辦法』 第八條: 凡取得本會會員資格一年以上,經常履行義務者,其作品參加本會「年度會員攝影大賽」,獲得銅牌以上達三次者或優選以上達十次者或優選及佳作獎合計達二十次者。由榮審會主委提請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授與碩學會士榮銜。 第十條: 凡具備本會碩學會士滿一年,經常履行義務者,其作品參加本會「年度會員攝影大賽」,獲得銅牌以上達六次者或優選以上達二十次者或優選及佳作獎合計達四十次者,由榮審會主委提請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授與博學會士榮銜。 參加表一(本表請自行依格線裁剪、貼於作品背面中央處)
參加表二(本表請自行依格線裁剪、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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