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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玉山之美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 為鼓勵國民利用週休二日出走戶外體驗自然美景並宣傳玉山國家公園自然景觀、人文古道及生物多樣性之美,進而推廣生態保育的成效,特辦理本次攝影比賽活動,並希望透過攝影作品與大眾分享玉山國家公園的美麗與精彩,進而引發國民對於生態環境保育的覺知與行動。 二、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 以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 (一)地景風貌組:包含山岳、溪流、古道等,以自然景觀為主。 (二)動、植物生態組:包含昆蟲等,以生物生態為主。 (三)人文及其他組:以人類活動、文化表演或其它有關玉山國家公園為主題之活動為主。 四、 正片或數位皆可(惟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數位檔須PC可讀取格式)。 (一) (二) (三) (四) 正片作品:一律使用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參賽作品須沖印8×10吋、8×12吋或10×12吋規格照片(不得格放),背面貼妥報名表,並與作品之原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至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參賽(正片請勿黏貼在相片或報名表上)。 數位作品: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00萬畫素以上。參賽作品須沖印8×10吋、8×12吋或10×12吋規格照片(不得格放),背面貼妥報名表,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 五、 請親洽玉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或服務台索取,或附印刷品回郵信封郵寄至55344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課收)索取,或上網下載簡章http://www.ysnp.gov.tw。洽詢電話:049-2348246包孝愛小姐。 六、 自102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可親送玉管處繳件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七、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地址:55344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電話:049-2348246),參賽作品郵寄者一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為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 八、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於收件日期截止後擇期審議評選。 九、 評選結果將於玉山國家公園網站上公佈(網址http://www.ysnp.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 金牌獎:各主題各1名,各獲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1面。 銀牌獎:各主題各1名,各獲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1面。 銅牌獎:各主題各1名,各獲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1面。 優選:不分主題共12名,各獲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1面。 佳作:不分主題共24名,各獲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1面。 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規定,競技比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20%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十一、 所有參賽作品除正片外,皆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備份。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護權益。) 十二、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或已得獎作品參加比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二)限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拍攝時間不限。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攝影者保有著作人格權。 (六)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八)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九)簡章及報名表請至玉山國家公園網站(http://www.ysnp.gov.tw)「活動快訊」項內查詢下載使用。 十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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