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高雄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 1.
主 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高雄地區各攝影團體情感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2.
主辦單位: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3.
協辦單位:高雄市壽山攝影學會、高雄市九六攝影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高雄市高縣攝影學會、高雄市6×6攝影會、經濟部加工區攝影學會(KEPZ) 、中鋼攝影社、高電攝影研究社、高雄市攝影家協會。 4.
題 材: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定標識物之模特兒,並在活動範圍內拍攝人像作品。 5.
活動日期:106年03月19日(星期日) 下午13:00~17:00。17:15前模特兒所配掛標識物須繳回報到處。 6.
活動地點:高雄市衛武都會公園。 7.
活動流程:13:00~13:30各會報到。13:30~14:00貴賓介紹及合照。14:00~17:00攝影活動。 8.
作品規格:長邊7吋之彩色、黑白照片(禁止畫邊線、留邊,連作不收),比賽前對疑慮之作品由主辦單位交由評審團審查,未符合規定者,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每人限10張以內。 9.
收件日期:至106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10.收件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6巷69號6F,電話:0921-239-103。
【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李進發
先生收】 11.評審日期:訂於106年4月30日(星期日)09:00,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12.頒 獎:106年5月23日(星期二)19:00於高雄師範大學 教育大樓-文化創意設計產學中心地下一樓/多功能視廳教室舉行頒獎。 13.獎勵辦法: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銀牌獎2名:獨得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銅牌獎3名:獨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只。
優選獎15名:獨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只。
佳作獎50名:各得獎狀乙紙。 14.附 則: (1).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2).
參賽作品背面請註明所屬社團名稱、姓名、題名,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3).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在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網站,http://gostarphoto.com/。 (5).
比賽作品,需可識別主辦單位提供給模特兒繫於身上之標誌,方符合參賽資格。 (6).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刊登於雜誌、網站、網路社群、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7).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並遵守之。
106年度高雄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docx
106年度高雄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參加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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