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註冊 |登錄

    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論壇攝影比賽 › 查看主題
    公告:最新攝影課程開始招生

    8638

    查看

    0

    回覆
    返回列表
    kuo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go

    「建國百年~漁業之美」攝影比賽

    樓主
    發表於 2011-9-29 22:52 | 只看該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建國百年~漁業之美」攝影比賽辦法

    一、主旨: 為推展台灣特色多元漁業生態與在地人文采風,發掘台灣寶島在地漁業自然風情之美,特舉辦本次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臺灣省漁會
    http://www.tpfae.org.tw/

    三、參賽資格: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四、攝影主題:以展現臺灣漁業之美,包括生產、生活、生態等三生產業及漁業文化、風采或漁業推廣教育活動等主題之作品皆可。

    五、作品規格:

    1.每張作品限6×8吋彩色相紙沖洗之完整照片,請於照片背面黏
    貼報名表(如附件),報名表請勿黏貼超出作品。

    2.作品不得裝裱、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

    凡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光碟片檔案,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

    格。

    六、收件:
    1.請參賽者將作品(6×8之照片背面黏貼報名表)郵寄或親自送

    件方式,寄送至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6號
    臺灣省漁會「建

    國百年~漁業之美攝影比賽收」。

    2.報名表Word檔案請傳送至mira.lili@msa.hinet.net

    檔案供收件建檔用,請詳填後傳送以利收件。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獎勵方式:
    第一名1名:獎金貳萬元正,獎狀乙張

    第二名1名:獎金壹萬伍仟元正,獎狀乙張

    第三名1名:獎金壹萬元正,獎狀乙張

    優 選15名:獎金貳仟元正,獎狀乙張

    佳 作45名:獎金壹仟元正,獎狀乙張

    九、評審方式:
    由臺灣省漁會聘請評選委員若干名,擇期於本會公開評審,得獎作品除專函通知得獎者外,並於本會漁友月刊及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十、著作權屬: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十一、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二、附則:
    1.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

    2.參賽作品須與「建國百年~漁業之美」報名表一併交件,並

    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黏貼一張報名表於作品背面。

    3.參賽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光碟片作品數位光碟檔案800萬

    畫素300dpi以上圖檔供審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

    獎及公開發表,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

    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

    回原獎項、獎金,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

    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作品不得合成、插點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

    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

    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獎金、獎狀。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

    無關。

    5.每位參賽作品不限張數,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原

    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6.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

    棄權。

    7.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

    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8.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

    獎日起歸屬「臺灣省漁會」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

    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

    致酬。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

    責任。

    10.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

    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11.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2.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附件)

    臺灣省漁會「建國百年~漁業之美」作品報名表




    作品編號

    (勿填寫)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



    身分證字號



    作品名稱/說明

    (20字內)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茲同意將該原稿作品及檔案之著作權及使用權(含圖像、文字等)讓與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建國百年攝影比賽辦法.doc

    TOP

    本網站主機代管於捕夢網

    Designed by Solane

    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聯繫我們

    GMT+8, 2024-3-29 09:30, Processed in 0.084115 second(s), 11 queries.

    Powered by Discuz! X1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