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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高屏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各攝影團體之情感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 三、協辦單位:六六攝影學會、高雄市6x6攝影學會、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雄市 壽山攝影學會、高雄沙風暴攝影研究會、高雄市高縣攝影學會、中華玩美攝影協會、九六攝影學 會、屏東縣單鏡頭攝影學會、台灣攝影風俱樂部、高雄市攝影教育學會、高雄空大攝影社、屏東 縣攝影學會。 四、題材: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定標誌之模特兒,並在主辦單位選定之活動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 五、活動日期:101年3月11日(星期日)下午1:00~5:00。 六、活動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集合地點: 停車場與環型迴廊間之草坪) 七、活動流程:
八、作品規格:長邊7吋之彩色、黑白照片(禁止畫邊線、留邊或改變攝影背景狀態之所謂的電腦合成 影像處理、連作不收),比賽前對有合成疑慮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先行挑選出,交由評審團審查, 未符合規定者,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每人限10張以內。 九、收件日期:至101年4月6日 止(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6巷69號6F 十一、評審日期:訂於101年4月11日(星期三)18:30,假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 聽教室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二、頒獎:5月16日(星期三)20:00, 於高雄市師範大學教育大樓地下室多功能視聽教室舉行頒獎。 十三、獎勵辦法: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銀牌獎 2名:獨得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銅牌獎 3名:獨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只。 優選獎15名:獨得獎金 500元、獎狀乙只。 佳作獎50名:各得獎狀乙紙。 十四、附則:1.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2.優選獎每人限得乙獎。 3.參賽作品背面請註明所屬社團名稱、姓名、題名,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 異議。 4.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 不得異議。 5.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網站、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7.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在高雄市師大攝影學會網站(http://gostarphoto.com)。
101年度高屏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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